浙江是全国首个实施“五证合一”的省份,也是目前唯一符合国务院“五证合一”要求的省份。
2015年6月15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企业“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并于当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10个月以来,浙江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便捷的环境。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内部流转、统一发证”,办事群众向各部门提交的资料从过去的35份减少到8份,“五证合一”压缩比从“三证合一”模式的53.3%进一步提高到77.1%;填写事项由过去的130多项减少到40多项,压缩比从“三证合一”模式的55.4%进一步提高到69.2%,取得资料变薄、流转加速的效果。
改革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实施“五证合一”登记改革以来,浙江省新设立企业21万户,同比增长62.2%;认缴注册资本(金)1.56万亿元,同比增长144.3%。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共有在册企业152.1万户,每千人拥有企业27.5家。
“五证合一”有效弥补了过去部门间信息交换不畅的“短板”,人力社保、统计部门可及时获取企业登记信息,进一步抓实数据源头,为推进全民参保、提升统计精度、开展大数据监管与服务等工作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