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劲松、通讯员高斌报道:湖北省近日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从降低税费负担、人工成本、资源要素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外贸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7个方面,打出降成本“组合拳”。其中,《意见》明确“从2016年6月1日起,将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总体降低10%左右”。
“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后,湖北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在全国将处于较低水平。”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谢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目前执行0.44元/车公里收费标准的一型客车为例,湖北降低收费标准后将按0.4元/车公里执行,按通行费、车流量或通车里程占比加权平均后收费标准约为0.5元/车公里,“按湖北现有通行费收入的规模测算,降低收费标准后,全年可降低社会通行成本约18亿元”。
湖北康华智慧物流园董事长黄文华认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降低10%左右,受益最大的是物流企业;加大ETC的运用,车辆能快速通过,可降低车辆油耗和车损。降成本力度大,措施实,企业获得感非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