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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5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口建立编审管监分离管控体系
本报记者 何 伟

对“多规合一”的探索,海口市始于2013年,名为“四规合一”。目前,海口市从“四规合一”,到多规衔接,强化科学规划引领等,力求实现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土地管制、生态约束的统一,并在演丰、云龙两个城乡统筹镇墟进行了积极尝试。

与海南省其他市县相比,海口市在“多规合一”方面有自身特点,突出为“编审管监四分离”。

“过去各规划是自编、自审,各自的上级部门主管和相关部门监督。自弹自唱,缺乏全局性。遇到问题,要么停滞,要么调规。”海口“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划编、审、管、监责权不清,部分职能工作流于形式,因此行政效率低下。

海口理顺了管理机制,建立编、审、管、监分离的“多规合一”管控体系。

在规划编制方面,以“一张蓝图”的第一层级为例,3大主要规划均在GIS(地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录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相互对比3大规划的目标与指标。

在规划审查方面,改组“城市规划委员会”为“海口市规划委员会”,设立常委会和专委会。常委会是指建立“多规合一”的技术顶层机构,内部再增设土规、林规、环规等专业委员会,负责多规技术审查;同时,内部增设技术协调机构,专门负责多规运行中的协调工作,并对接省级多规合一部门,确保上下衔接。“以此实现对多种规划的审查和管理,是海口改革中最具特色的地方。”工作小组认为。

在规划监督方面,分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管由执行监督委员会完成职能,外部监督则将海口市人大和政协纳入了规划监督的组织。

规划学术界专家认为,“多规”真正要想“合一”,关键在于管理部门需要“合一”,否则“一张蓝图”依然由多个部门按照自己部门内的管理办法和标准进行分头管理,矛盾依然难以从根本上化解。

按照海口“多规合一”改革方案,海口市规划委员会作为一个管理“一张蓝图”的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机构的整合,为各成员单位构建了一个沟通的平台,优化了部门之间的协调过程,迈出了由“多规合一”促进机构改革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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