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划,到2020年,我国将有1000万贫困人口通过移民搬迁工程实现脱贫。
移民工程艰巨庞杂。为了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要致富”目标,各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让贫困人口从穷乡僻壤搬迁至宜居之地,而且做到了通路、通电、通水,有些向每户提供一笔安置费、一亩水浇地(或两个大棚)和一处住房,有的地方还为移民进行现代农业种植、养殖技术等培训。移民搬迁工作积累了很多经验,但其间的问题也不少,一些群众不大满意。这让有的干部觉得很委屈,政府花了那么大的力气,真的是“好事没办好”吗?
笔者调研后发现,移民搬迁工程不是简单的安置问题,不是给钱给物那么简单,而是需要打一场改革攻坚战。
移民工程涉及农民产权自愿有偿转让。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这些年进城务工的农民越来越多,农村大量房屋、宅基地闲置。另一方面,这几年各地大力推行生态移民,为了整村安置,只好投巨资整村建设新房。这边大量闲置,那边投巨资新建,资源闲置和浪费现象并存。应针对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产权自愿有偿退出等课题,进行深入调研,制定出若干种合理可行的退出方式,供农民自愿选择。
移民工程涉及农村土地规范化流转。移民在移入地致富奔小康,也往往要通过农业规模化经营来实现。此前,各地搞土地流转做了很多尝试,一开始不少移民很欢迎,后来问题不断出现,诸如流转主体不明确,龙头企业、外来客商和村里大户,谁有钱谁来干;流转程序不规范,双方合同随意签;无论懂不懂农业,有些亏损了便“跑路”,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因此,移入地应建立规范化的土地流转机制,设定合适的门槛、严格资质考核,在法律框架下确定权益签订合同,更好保证移民利益。
移民工程涉及农村产权交易机制改革。农村产权改革,说到底要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基础上,“活化”农民物权利益。自2014年至今,各地农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接近尾声,包括移民在内的绝大多数农民已经是“一证在手”。下一步该如何利用这一权益实现更大发展呢?各地可以本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长久不变和农民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的原则,创新性做一些尝试,允许农民(包括移民)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甚至可以允许经营主体以其设施用地、荒地、配套设施所有权、生产设备和农机具所有权等等权益抵押贷款,以拥有更多资金来发展生产、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