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姚进报道:近期,北京、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深圳、大连、宁波、厦门等18个保监局所辖地区正在有序开展商业车险改革相关工作。4月29日,甘肃地区率先启动第三批改革地区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切换工作。
据了解,第一批6个地区、第二批12个地区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车险消费者普遍获益。2016年1季度,在保障范围明显扩大的前提下,首批试点地区商业车险签单件数同比增长20.20%,消费者支出的单均保费同比下降7.69%;第二批试点地区商业车险签单件数同比增长19.47%,单均保费同比下降6.64%。二是车险市场运行稳中向好。2016年1季度,首批试点地区车险保费收入为258.66亿元,同比增长11.30%,车险综合成本率为94.18%,同比下降1.32个百分点,较试点前下降2.09个百分点;第二批试点地区车险保费收入为590.90亿元,同比增长12.12%,车险综合成本率为94.37%,同比下降1.66个百分点,较试点前下降2.2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