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探索完善符合司法规律,贴近实际的便民利民服务机制,为人们提供更加契合时代要求的司法服务。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就人民法院司法便民、阳光司法接受了记者采访。
降门槛:走进一个厅 事务一站清
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这意味着,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材料,人民法院都应当予以登记立案。据景汉朝介绍,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达994.4万件,同比增长29.54%。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
各地法院主动创新立案方式,更好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江苏全省法院推行网上立案服务,当事人或律师可以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随地通过电脑、手机提交起诉材料,完成立案手续。福建泉州法院率先推行异地立案服务,构建起“家门口诉讼”的新型立案模式,当事人在全市任何一家法院或法庭都可以完成立案手续。
近年来,各级法院转变服务理念,构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及移动客户端、12368热线“三位一体”综合性、立体化、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平台。景汉朝介绍说,目前全国98.9%的法院已经建成诉讼服务大厅。2189家法院运行诉讼服务网,781家法院建立诉讼服务手机客户端,1734家法院开通12368服务热线。
景汉朝表示,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人民法院将以往分散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诉讼服务项目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向当事人提供庭审之外的全部诉讼服务。许多法院在原有立案、信访服务功能基础上,增设执行查控、文书送达、档案查阅、诉调对接、保全鉴定等窗口,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
求精准:提高针对性 实现多元化
“近年来,全国法院针对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便民措施,提高司法便民的精准度。”景汉朝介绍,首先是在案件的审理程序上,各地法院都在进行案件繁简分流。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有70%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其次,在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地方,法院采取巡回审判等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便民诉讼。再次,针对一些特殊群体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2015年12月底,最高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上线,致力于为律师提供更加方便透明高效的诉讼。此外,针对一些行动不便、需要特殊司法服务的当事人,各地法院主动上门进行调解、开庭,努力提供人性化的便民诉讼服务,努力减轻当事人负担。
据介绍,人民法院还通过创新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主体等,满足多元司法需求。景汉朝说,不少法院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网上调解、网上送达、视频庭审、视频接访等,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诉讼活动。如安徽省蜀山区法院在互联网上开创了“e调解”。当事人登录预约后,可即时与在线调解员进行互动,真正实现了足不出户化解矛盾纠纷。
记者了解到,一些法院打破传统诉讼服务模式,创设律师服务窗口,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解室,引进妇联、交警、劳动、工商、银行、邮政等部门驻点服务,设立法律援助岗、志愿者服务岗,积极构建多元诉讼服务体系。
为强化民生保障理念,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群众需求的差异性,特别是针对那些打官司不方便的群众,通过将服务触角延伸到乡镇街道、田间地头,实现诉讼服务送上门。如四川金牛区法院在辖区街道办事处设置“诉服通”,并配备专人服务,方便群众在家门口享受诉讼服务。
全公开:阳光下司法 正义看得见
近年来,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信息化为依托,将司法工作晒在阳光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公众了解司法、信任司法,进而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中国法院手机电视客户端上线,首次向社会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白皮书,推出中国法治客户端,最高法院英文网站上线……2015年是人民法院全面推进“阳光司法”的一年。为及时发布司法动态、回应社会关切,自2015年1月1日,全国法院全面实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2015年全年各级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6000场,其中最高法院召开了26次。
景汉朝梳理了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司法的情况。他指出,2013年以来,最高法院建成了体系完备、信息齐全、使用便捷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3大平台,全面向社会公开案件进展情况、案件审理结果,以及执行案件关键节点信息,让公众便捷查阅案件信息,了解案件审理进度,监督案件裁判。同时,开通司法网络拍卖、大要案庭审直播、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等,实现3512个法院专网全联通、数据全覆盖,建成1.8万个科技法庭,实现案件审判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下发后,最高法院要求全国各级法院推进“五个一律”,强化办案公开透明,即“减假暂”案件立案后一律向社会公示,三类罪犯“减假”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三类罪犯开庭审理一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方面代表旁听,“减假暂”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布,发现“减假暂”中的违纪违法一律依法从重追究责任。目前,公开开庭审理的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已经实现100%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有关方面代表旁听,实际到庭旁听率也达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