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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5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私募费劲保“壳”不可取
梁 睿

在监管新规下,5月1日以来,已有近2000家私募资格被注销,不少过关的私募也为保“壳”花费不菲。

私募要保的“壳”即经营牌照。根据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均需持牌经营,由于部分牌照需要资质审核或者备案,金融牌照也就有了一定的稀缺性。大到银行、券商,小到信托、基金,“壳”资源的含金量也有高低之分。私募基金牌照申领采取了注册备案制,且原来监管较为宽松,其“壳”价值几乎可以忽略。

然而,今年2月,基金业协会发布新规,要求私募及时备案产品,今年2月5日前已登记满12个月且在2016年5月1日前既未补提法律意见书也未申请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将于2016年5月1日予以注销。新规一出,5月1日就成了不少没有产品但有牌照的私募的生死线:要么赶紧上产品,要么就被注销不能开展业务。

为了尽快满足监管需要,不少私募赶紧上线产品。看中商机的各大券商、律师事务所也纷纷推出与私募保“壳”相关的服务。行业上下,为了保“壳”而忙得不亦乐乎。

然而,保住“壳”之后的问题显然更复杂。先说成本,目前仅仅是发一只私募产品就要上百万元,还要加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的服务咨询费用;再说团队,保住“壳”还只是运营的开始,接下来还有合规以及信息披露等一系列的操作要持续跟进。没有人,没有投入、没有团队如何让这些操作全部合规?只怕即使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保下的“壳”,将来也是空壳,过了这一关,难迈下一槛。

实际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依然实行的是备案制而不是审批制,对于真心实意谋发展的基金管理人,重新依规备案登记,重返登记管理人行列没什么障碍。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的大门随时向合规者敞开,勉强为之甚至做假保“壳”,不开展实际业务而空留牌照,完全没有必要。

对于私募而言,其实比“壳”更重要的是研究投资能力,即如何为基金持有者实现投资收益的能力,这是私募基金生存发展的根本。不在根本能力建设上下苦功夫,幻想炒一把“壳”资源赚点快钱,恐怕多半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基金业协会新规的本意也在于引导规范私募基金发展,净化行业发展环境,使得优秀私募基金能够更好地发展。因而私募基金更应向行业优秀者对标学习,认真规范开展投资业务。说到底,对于私募基金的衣食父母——基金持有人而言,看的是投资收益,而不是牌照这个空“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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