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税、地税是分还是合一直备受广泛关注。《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对此作出了明确回答,在坚持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上,对现行征管体制进行完善。也就是,国税、地税两套机构合作不合并。
国地税进行合作而非合并,主要原因在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分税制基础没有改变,机构分设也宜继续坚持。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体制中存在的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等问题与矛盾亟须解决。
在调查采访中,记者听到很多纳税人反映过去多头跑、手续繁杂、多重稽查等带来的诸多困扰问题。而国地税机关对于通过改革理顺征管职责划分、创新纳税服务机制、提高征管效率等,同样有强烈愿望。因此,《方案》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
《方案》在便民利民方面的改革举措,具有很高的“含金量”,税务部门需要不折不扣地将这些措施落实到位,惠及广大纳税人。同时,各地情况、条件千差万别,需要因地制宜,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比如,湖北省根据各地不同情况,联合办税采取共建、共驻、共派等不同模式,取得良好效果。同时,还不满足于实现“一窗式”联合办税,着力推进网上办税。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纳税人获得更规范、更便捷、更高效、更放心的服务。
记者注意到,纳税人在降低办税成本、有更多获得感的同时,依法纳税意识也得以提高。纳税人办税高效便利、被查处时心服口服,税法遵从度也大大提升。毫无疑问,这将促进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和税收“应收尽收”。
当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正在大力推进,国地税合作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并且对其他改革内容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比如,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需要国地税部门的密切配合,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交易和房屋出租,仍然委托地税部门来代征、代开发票。可以说,改革越往前推进,越需要国税、地税的密切合作和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