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拉开了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大幕。改革顶层设计“最先一公里”与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是否贯通?广大人民群众是否享受到改革红利?近日,记者来到地处中部地区的湖北省进行了调查采访。
我国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建立了分设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征管体制,历经20多年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税收征管体制存在的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环境不够优化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如何解决?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首要的是坚持问题导向,突破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瓶颈”制约,回应纳税人关切、消除纳税人“痛点”。
“一窗式”联合办税
按照分税制要求,纳税人需分别到国税局和地税局办税,不仅成本负担较重,若遇国地税办税地点相距较远的情况,则更是不便。这也成了广大纳税人的一大“痛点”。只有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共同推进管理服务创新,才能从深层次上打通便民办税的经脉。《方案》明确提出,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让纳税人享有更加优质、便捷、统一的纳税服务。
开展国地税“一窗式”联合办税,是税务总局安排给湖北省的三个专项改革试点任务之一。所谓“一窗式”联合办税,就是深度整合国税、地税办税服务资源,推行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服务模式,逐步使现有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成为联合对外提供办税服务的场所,也就是让纳税人“进一道门、到一个窗、找一个人、办两家税”。
“湖北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多种模式的探索。”湖北省国税局总会计师郑克俭介绍,比如,云梦县实行“共建模式”。该县2010年就被湖北省国税局、地税局确定为国地税合作试点,建立了全县唯一的实体办税服务厅,近400平方米服务大厅有16个窗口,每个窗口都有两名办税人员为纳税人办税。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实行“共驻模式”。该区国地税部门逐步从“一窗、两人、两机、两屏”模式,转变为“一窗、一人、一机、一屏”通办国地税业务。
武汉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境外合作业务较多,该公司财务经理赵翊说,公司每月都要向境外支付十几笔款项,按规定每笔业务都要到国税、地税登记备案,而且必须先到国税、再到地税。以前来来回回排四次队、交四次材料,最长的一次花了4个多小时。“现在到联合办税窗口一次性就能办好国税、地税备案、纳税等手续,只需20多分钟,这个变化以前真不敢想。”他说。
襄阳市则实行“互派模式”。襄阳市地税局税费服务局工作人员进驻到该市经开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联合办公后,三证合一登记信息补录、申报、注销清算等多项业务都可采取“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方式办理。
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6日,湖北省151个县区的国税局和地税局,共有47个互设窗口办税,17个共建办税服务厅办税,61个共驻政务中心办税。“4月底,全省全面实现国税局、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6月底前完成共建模式和共驻模式的试点任务,形成可移植、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让纳税人‘到一个窗口、办完两家事’。”郑克俭说。
减少对企业经营打扰
以往,国地税稽查、评估部门都要分别进户“两头查”“两次评”,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确有一定影响,也是纳税人的“痛点”之一。对此,《方案》提出,2017年实现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防止多头重复检查。
湖北省国税局、地税局也于今年2月4日印发联合税务稽查方案,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合稽查,发挥国税、地税稽查部门各自优势,加强协同配合,整合稽查资源,实施联合进户,增强执法效能,切实避免多头重复稽查,减轻纳税人负担。
“国税地税稽查部门着力共享内部涉税信息,确定联合稽查对象、联合进户检查、协同审理及移送案件、协同税收保全和税款执行。目前,双方已正式启动首批322户共同管辖重点税源企业的联合稽查工作。”湖北省国税局稽查局局长赵勇介绍。
记者了解到,湖北各地采取多种形式联合稽查,取得明显成效。黄石市国税局、地税局采取“信息+团队+业务”模式,重组数据信息、人力资源和业务流程,推进机制、信息、选案、检查和审理深度融合,成立稽查合作领导小组,制订稽查合作实施办法,明确合作具体内容、合作方式、责任部门以及质量要求和考核督办事项。日前,检查人员对某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取证时发现,上游建安企业税收存有疑点,随后立案查出了上游建安企业偷税301.72万元。此外,因一起假发票协查线索,国地税联合公安部门打掉某大型制售假发票犯罪窝点。
3月16日,完成办公室、网络、计算机调配后,远安县国税局稽查局13名稽查骨干,迎来县地税局8位稽查同行,双方成立“联合稽查局”,今后共同负责全县2100多户共管户的税务稽查,首批确定了联合检查5户重点税源企业。
远安县“联合稽查局”是由双方互派稽查副局长交流任职,设立联合查账室合署办公,税收执法统一办公、统一选案、统一进户、信息共享、各税统查,案件分别审理执行,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联合移送。
“作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加强国税、地税执法合作的尝试,设立联合稽查局有助于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推动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把案件查深查透。”远安县国税局局长周建军表示。
“过去国税前脚走地税后脚来,牵扯企业很多精力,联合进户确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联合稽查局首个试点企业、远安星球集团财务主管李秀莲表示,联合稽查给企业做“全身CT”,有利于帮助企业减少涉税瑕疵,避免税收风险。
“国税、地税一起到企业来检查,两家要查的账一次就查妥了,以往至少需要两三周,这次才用了四五天。企业欢迎这种方式!”湖北省钟祥市某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接受国税地税联合检查后说。
降负提效服务企业
《方案》要求,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着力解决税收征管针对性、有效性不强问题。湖北在“管好税”“服好务”上进行了多方探索。
在大企业税收服务管理方面,湖北省国税局、地税局按照“谁管的税占大头谁负责采集信息”的分工方法,对采集24户总部在鄂的千户集团企业5个年度数据时,国税负责15户企业采集任务,地税负责9户企业采集任务,减少了对企业的打扰,提高了工作效率。“对大企业的联合管理服务,使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工作量都减少近半。”湖北省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尹俊说。
根据相关法律,2001年12月31日以前国税局、地税局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由原征管机关征收管理。2002年1月1日起,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这就导致同一个行业的不同企业,因为设立时间不同,企业所得税有的由国税局定,有的由地税局定,定税标准可能不一致的问题。
对此,湖北省国税局、地税局成立联合小组,统筹安排、协调督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事宜,共享区域行业、规模、盈利水平等信息。“联合开展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努力实现国税地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服务的优势互补,达到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个尺子,服务一个标准,公平税收环境,降低税收管理和纳税成本,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湖北省国税局所得税处处长胡丽华告诉记者。
同时,湖北省还力推办税事项“全省通办”,让纳税人办税突破时空限制,在线上线下随时随地可以办理涉税业务。武汉银行会计柳婷最近登录湖北省国税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仅3分钟,江岸区国税局就受理通过了变更税务登记。“过去跑到税务局大厅办理要一两个小时,网上办税确实很方便!”她说。
湖北省国税局局长张国钧表示,全省国税系统已于今年4月6日实现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就是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的前提下,通过线上线下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内部外部联通,打破涉税事项属地限制,让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或省内任意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
据了解,按照建设“标识统一、流程统一、操作统一”的电子税务局要求,湖北省国税局先后开发了网上申报系统和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其中,网上申报系统已在全省推广,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也于今年3月1日在武汉市国税局启用,4月1日在全省推开,实现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凭证管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6大类157个事项的网上办理,以及受理申请、申报缴税、发票办理、涉税查询等在线上通办,消除了属地办税屏障。
“‘居家办税’正变成现实,过去那种带着厚厚资料和几套公章,到大厅排队等候的现象已一去不复返。”武汉市国税局局长姜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