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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5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双百”行为规范擦亮“好客山东”招牌
记者王金虎

本报讯 记者王金虎、通讯员梅花报道:为打造“好客山东”文化旅游品牌,进一步树立山东“文明好客”的形象,山东省旅游局、省文明办组织有关专家起草制定了着眼于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文明旅游100条》行为规范和着眼于推动全省文明服务的《文明待客100条》行为规范,日前发布实施。

《文明旅游100条》由文明餐食、文明住宿等7部分组成,涵盖了游客在旅游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文明旅游事项;《文明待客100条》由社会公众准则、服务单位通则等8部分组成,包含了游客旅行全过程接待环节要求。

在鼓励、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同时,山东各地还加强旅游从业者队伍建设。前段时间曲阜还给每个导游建立了《导游员诚信档案》。如导游有向游客兜售物品等行为,将被记入导游个人诚信档案,这将直接影响今后能否正常带团。进入曲阜市旅游系统诚信红榜的导游,也将给予加分奖励。“导游也是景区的一道风景线,这道风景亮了,才会有更多人喜欢来曲阜。”已经从事10多年导游工作的陈琴琴说。

“制订文明旅游行为的‘双百’规范,就是希望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擦亮‘好客山东’这个金字招牌。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监管力度,让不文明游客或不文明从业者付出相应的代价。”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会长王德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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