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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5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发展改革委: 酒店不得借口“营改增”抬价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 (记者赵超 安蓓) 记者4月30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针对“五一”前夕部分酒店以“营改增”为借口提高价格的行为,发展改革委发布了《规范酒店业价格行为提醒书》,正告相关企业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不得以“营改增”为借口哄抬价格。

发展改革委郑重提醒所有酒店业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公平有序竞争,不得以“营改增”为借口,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实施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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