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知识产权日特别报道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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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6年4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莫让专利保护成为“强盗行为”
敦 临

当今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侵权专利是被所有人公认的不齿行为。但也许很少有人能想到,专利保护有时也是一种“强盗行为”。

一种名为卡托普利(开博通)的药物是治疗高血压的全球畅销药,某美国制药公司拥有其绝对的专利权。然而,该药是利用巴西特有的毒蛇的毒液制造而成,千百年来,巴西土著一直在使用这种毒液治疗疾病。美国制药公司利用了巴西土著的传统医学知识与当地的稀有生物,并用专利保护的形式“垄断”了自己的利益,这对当地土著而言,无异于剽窃和掠夺。

同巴西一样,许多发展中国家都拥有丰富的传统资源,同时却缺乏先进的利用能力,往往造成了传统知识持有者与利用者分离的现状。由于双方的利益诉求不同,国际争议处置漫长曲折,难以达成一致。

目前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在西方工业化时代形成的,之后的发展也是按照技术发达国家的需求进行的,传统知识整体上被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置于公有领域,可以任意免费使用。有学者认为,本世纪以来,西方依托其高新技术和知识产权制度的扩张获得的国际经济利益更加明显,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传统知识被发达国家利用高新技术进行开发利用并获得知识产权保护,从而为权利人带来极大的经济利益。

为了保障国家权益,目前巴西、印度、秘鲁等传统资源丰富的国家已经在国内实行了传统知识保护的相关制度。有的通过相关立法,有的成立防止生物海盗国家委员会等组织,有的建立庞大的传统知识数据库等。

我国在利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创新的同时,也应该运用智慧,基于国家主权、事先知情同意和惠益分享三大原则,尽早建立新的知识产权制度,以保护我们丰富的传统知识及生物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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