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成本高、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一直是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瓶颈。近年来,浙江法院加大保护的价值导向,抓住薄弱环节,精准发力。
2015年修订的《浙江省专利条例》率先将电商领域专利侵权纳入地方性法规。去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在浙江成立了全国首个电商专利执法调度中心——中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浙江)中心,探索开展跨区域电商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
“电子商务纠纷具有跨地域的特点,各项证据材料均形成于网络环境,不论是电商经营者还是一般消费者,均面临远距离诉讼的不便,对网络化司法服务提出了迫切需求。”杭州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庭长李奕说,为适应涉电商纠纷的不断涌现和升级,杭州法院探索“互联网+审判”建设,在全国率先打造电子商务网上法庭,通过最大限度实现网络证据在线一键式引入,为公众提供便利的网上诉讼服务。
据介绍,杭州法院2015年起主推“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并于8月13日正式上线。
杭州市中级法院电子商务诉讼指导办公室主任张政表示,网上法庭充分利用各电子商务平台现有的技术优势和数据资源,实现无缝对接、数据共享。原告方在“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网页界面注册登录在线发起诉讼后,网上法庭会自动提取电子商务平台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网上交易过程及各类表单数据。
“浙江法院2000年开始探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之路,为创新型省份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据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陈国猛介绍,浙江省11个中级法院均已设立知识产权庭,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32个基层法院具有版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
其中,义乌市人民法院具有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部分专利案件管辖权,是全国第一家有权审理专利类案件的基层法院。记者了解到,知识产权的“三合一”审判与“诉调对接”在这里独具特色。2007年7月,义乌法院率先在浙江省开展“三合一”审判试点,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义乌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王亚萍指出,与全国其他“三合一”审判试点法院相比,义乌法院审理的刑事、行政案件数量最多,且涉外案件多,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之间紧密衔接,形成保护合力。
多渠道联动保护机制让知识产权保护更有力。例如,浙江高院与省工商局建立企业信用评级合作机制,工商系统在评选省著名商标时需向法院了解相关企业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如果被评选企业有严重侵权行为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同时,浙江省各地法院还不断巩固完善符合当地审判实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如余杭法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的涉网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海宁法院与海宁市家纺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的涉家纺知识产权委托调解机制等。2015年,浙江省法院通过各类诉调对接机制处理的知识产权纠纷共计6748件,其中调解成功305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