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童政 周骁骏报道:近年来,广西银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的重大战略决策,致力于引导和推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树立普惠金融理念,发展普惠金融事业,取得显著成效。
2015年末,广西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落实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布局,下沉网点,大力增设面向小微、扎根基层的社区银行和各类专营机构。2015年,辖区小微专营机构达到204家,社区支行176家,小微支行32家,小微金融服务便捷性有效提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县域及以下设立各类流动服务点、服务代办点等1.43万个,安放POS机、ATM机等各类电子机具6.85万台。全区贫困县乡镇标准化网点覆盖率达到96.92%,贫困县行政村的金融服务覆盖率99.32%。并在全国较早实现了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的全覆盖,基本贯通了基础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在经济增速下行、企业经营效益下滑的背景下,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作为,加大薄弱环节金融服务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2015年12月末,广西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4319.61亿元,比年初增长8.69%。辖区法人机构申贷获得率为95.55%,增长4.26个百分点。涉农贷款余额6005.17亿元,比年初增长9.59%。投放扶贫贷款374亿元,实现对广西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全覆盖。
近年来,自治区政府及财政厅、工信委、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针对特殊地区、机构和业务的财政奖补政策措施,对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机构实施税收优惠,人民银行灵活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对“三农”和小微企业业务实施了多项差异化监管政策,有效弥补了市场机制的缺陷,提高了普惠金融服务主体的积极性。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联合广西银监局签署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银税互动”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12月末,辖区15家金融机构正式与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分别签订了《银税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10家银行推出银税合作金融产品。据不完全统计,有11家银行向诚信纳税的1900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666笔、合计5.49亿元;有10家银行与87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授信金额2.04亿元。自治区工信委等部门出台扶持政策,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引导基金,引导和支持合作银行推行“惠企贷”业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的支持。2015年12月末,已开展“惠企贷”合作业务的金融机构有30家,已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有48家,已向237家企业发放贷款、共计7.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