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台北电 (记者王昀加 何自力) 近日,包括台湾居民在内的一批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电信诈骗,被肯尼亚警方抓获并遣返中国大陆。此事件引起台湾媒体高度关注和社会舆论热议,相关意见认为,台湾的诈骗犯罪危害匪浅,令人深恶痛绝,台湾相关法规却判罚较轻,难起遏阻效果,而大陆在这起案件中具有属地管辖权。
台湾《联合报》13日刊发题为《台湾诈团 行骗天下》的报道说,台湾的诈骗集团近几年“整批输出”,足迹遍布东南亚,连非洲都设有诈骗机房,一路“扬名国际”;讽刺的是,台湾司法对诈欺犯制裁始终不痛不痒,俨然成为诈骗集团的帮凶。
报道说,根据警方非正式统计,两岸签署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以来,台湾警方已带回6000多名诈骗犯罪嫌疑人。然而,两岸惩罚诈骗犯罪的“力道天差地别”,大陆依诈骗金额量刑,而在台湾,此类案件诉讼旷日费时,最后多半轻判,诈骗金额也追不回来,难收遏阻之效。
《中国时报》13日刊登题为《台湾诈骗集团快成全球公敌》的文章说,台湾的诈骗犯罪在手法与技术上“独步全球”,触及全世界,害人无数,几乎要成全球公敌。然而,台湾法官对诈骗犯的宽容,令人“不可思议”。
文章说,2011年在两岸警方与东南亚6国警方共同执行的“0310”行动中,缉获台湾犯罪嫌疑人472人,带回台湾后声押167人。但在宣判时,23名罪行较重的嫌犯中只有1名主嫌被判1年,其余均为缓刑或易科罚金。
台湾政治大学教授汤绍成投书《中国时报》指出,这批台湾诈骗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大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被害人多在大陆,犯案证据亦大部分在大陆,若是让这些人回台,台湾司法机关必定无法作为,导致大陆相关单位只能眼睁睁地让这些人逍遥法外。
《旺报》13日刊登的评论文章说,站在大陆立场,诈骗案造成大陆百姓重大损失,本该绳之以法,然而过去的经验却显示:台湾处理这些案件经常“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让大陆方面无法对受害者作出交代。“台湾的民众不应忘了依法论法。”
台湾媒体援引台当局法务主管部门表态说,被遣返大陆的台湾居民所涉案件的被害人、证据都在大陆,大陆方面把人带回的做法“符合国际刑事诉讼原则”。
文章援引台当局法务主管部门未具名人士的私下表态说,台湾检警没有相关事证,也没有被害人报案,若接回这些人,很可能一下飞机就得放人。“若他们真是诈欺犯,难道要护送他们回台继续诈欺民众吗?”
媒体还刊登台湾法律学者的文章说,在这起案件中,犯罪行为地与行为人皆在肯尼亚,其具有最优先的属地管辖权;因诈欺对象在大陆,故大陆亦可基于犯罪结果地来取得属地管辖权,进而具有对相关犯罪嫌疑人的刑罚权。
台湾民众对此事也十分关注。台北一位陈姓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台湾一些政治人物借此事攻击大陆,其实只是“作秀”。台湾相关法规对诈骗案件判罚太轻,几无震慑效果,希望大陆能认真查案,给予犯罪分子应有的惩戒。
台北市妇女会理事富春华投书《联合报》指出,台湾出产骗子无数,岛内受害者已不知凡几,有些人毕生积蓄或退休活命的养老金被骗,一夕化为乌有,自杀者无数。然而,诈欺在台湾是轻罪,无法遏止犯罪,只能倡导不要轻信骗徒,但骗徒花样翻新、防不胜防,现在更出口大陆并扩及全世界,难道这是另类“台湾之光”?当台湾自己无法阻挡电信诈骗燎原之势时,何不让大陆代为处理,可能是更多民众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