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监督分局《关于撤销珠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决定》(珠银监发〔2008〕83号),撤销珠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珠海国投公司)、收缴《金融法人许可证》。为做好珠海国投公司清算工作,根据珠银监发〔2008〕83号及2016年3月25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珠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的通知》(珠府办函〔2016〕55号),成立珠海国投公司清算组进行清算。珠海国投公司清算期间,由清算组行使珠海国投公司的管理职权。清算组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太和商务中心10楼、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清算组联系人:林年乐先生、罗琳小姐;清算组联系电话:0756-3322336转分机215。
为了保护珠海国投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第一次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珠海国投公司债权人应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太和商务中心10楼)。申报债权时应当准备的资料,可来函来电向清算组索取《债权申报指南》、《珠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债权申报表》,以便于申报债权。
珠海国投公司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珠海国投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予以登记,但由补充申报的债权人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珠海国投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后才申报的,清算组不予登记。
珠海国投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地点由清算组另行发函和公告通知。
公告人:珠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