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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4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修改法庭规则
六大变化为法庭立“规矩”
记者李万祥

本报北京4月14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14日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与旧版规则相比,这份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有六大方面的变化,包括更加注重权利保障和庭审规则公平等。

发布会上,最高法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仕浩介绍,此次修订后的《法庭规则》共计27条,除对原有条文进行直接修改外,新增加的内容有15条。此次修订体现出更加注重权利保障、更加注重庭审规则公平、更加注重保障法庭安全、更加注重规范法庭秩序、更加注重庭审活动公开、更加注重司法礼仪等六个方面的变化。例如,新规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庭审活动中的各项诉讼权利,要求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予以特别保护,规定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庭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特殊设置。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新规加强证人人身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规定刑事法庭可以配置同步视频作证室,供依法应当保护或其他确有保护必要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在庭审作证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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