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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4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做好减法加法乘法
张 未

经济新常态之下,营改增改革全面推开,有利于通过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以及市场活力的“乘法”。

微观市场主体活力将显著增强,经济增长动力更为强劲。当前,部分地区企业税负过重,大大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制约了企业活力与潜力的迸发。营改增无疑将大大改善这一现状。数据表明,在前期试点中,超97%的试点纳税人实现税负下降或持平。营改增全面落地后,今年预计减税金额将超过5000亿元。

税制对市场的扭曲性影响将进一步降低。增值税是对增值的部分进行征税,使我国流转税的税收中性特征进一步强化。企业不再有为避税而选择“大而全”的组织结构,有助于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的不断深化,拉长产业链、带动制造业升级。

重复征税将从制度上得以消除。全面实施营改增,也就是实行“双扩”:第一个“扩”是把所有的行业,比如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的范围。第二个“扩”是把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的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这样就在所有行业、企业之间形成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从制度上缓解了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的问题。

可以说,全面推开营改增,将会营造更加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税制环境,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助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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