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4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突发环境事件需公布污染评估结果

新华社北京4月10日专电 (记者乌梦达) 北京市政府日前公布《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新增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污染损害评估的要求,并要求环保部门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预案提出,随着北京城市功能的调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呈现新的特点,水资源短缺与水体污染并存,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以及城市噪声等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涉及危险化学品单位较多,且多为中小型企业,相应设备陈旧、老化,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等。

新版应急预案要求环保部门跟踪环境污染动态情况,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此外,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需要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做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监测工作,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