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
建设通用空间信息平台,是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交互式3D城市”着力解决以往3D城市技术中存在的带宽要求高、制作成本大、应用范围窄等诸多难题,不仅可以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通用空间信息平台,还将在形象广告、远程教育、旅游推广、文博展览、军事模拟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由此对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及思维方式产生深刻影响。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全国试点城市有300余个。但从总体上看,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还存在不足,诸如缺乏顶层设计,缺少能落地的应用支撑,没有与城市实际需求很好地相衔接等。究其本源,是智慧城市建设尚缺乏一个充分运用云平台、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采录和集成城市公共基础数据的通用空间信息平台,无法将运行的信息全面融合,为城市综合治理提供优质服务。
因此,要摆脱智慧城市建设基础薄弱的局面,建立一个通用空间信息平台,是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着力点。
“交互式3D城市”前景好
从现有技术发展态势看,“交互式3D城市”就是这样的通用空间信息平台。3D城市也叫电子城市、立体城市等,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以城市建筑三维建模为载体整合集成的、形象直观展示城市面貌的虚拟城市。传统的3D城市由于功能有限,仅能作为城市形象展示、地图导航等应用,难以充当一个通用空间信息平台。而“交互式3D城市”着力解决以往3D城市技术中存在的带宽要求高、制作成本大、应用范围窄等诸多难题,具有高互动性、高仿真性、高传输性、高移动性、高扩展性等特性,因而能有更广泛的应用,成为一个基础电子平台。
可以说,开发实现“交互式3D城市”是很多互联网巨头的梦想。谷歌、百度等已经开发实现了一些3D城市技术,这些技术在导航、城市形象展示、游戏等领域已得到了不少应用。如以EDUSHI(e都市)、城市吧为代表的3D电子地图,以中视典为代表的3D规划展示技术等,是3D城市应用的成功范例。不过,目前流行的这些3D城市最多只能算是2.5D,因为它们只能从一个固定角度展示城市面貌,无法深入到建筑内部。更重要的是,它们无法实现较好的互动化,因而在适用性上受到很大局限。
合力破解技术难题
近年来,国内一些创新型中小企业经过多年攻关,已从不同侧面比较好地解决了“交互式3D城市”中需要解决的诸多技术难题,取得了系列核心发明专利。这些企业开发的“交互式3D城市”,跨越“三维城市+O2O电商+情景社交”几大领域,通过创建“云+端”3D城市网络架构,实现了3D城市“实景展现+实时互动+敏捷更新”的运行模式,具有显著的技术特色和创新优势。网民在“交互式3D城市”中可以漫步街头,360°全视野浏览城市的街道、公园、商店等,还可以在熟悉的地方与朋友约会。
可以说,“交互式3D城市”实现了真实城市与电子城市之间的无缝对接,形成了两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平行世界,从而为推进智慧城市基础平台建设提供了较好的现实途径。
此外,“交互式3D城市”不仅可以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平台,还将在形象广告、远程教育、旅游推广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将实现电子展示自主化、电子商务立体化、电子政务可视化、电子社交情景化、电子平台泛在化,对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及思维方式产生深刻影响。
例如,利用“交互式3D城市”技术进行轿车销售,购车人不仅可以在网页上全方位了解车型外观,还可以打开车门查看内部构造,产品的整体与细节在鼠标划动中一目了然,极大地提升了网民的购物体验。而现行的电子商务局限于文字、图片等平面信息,严格说,应叫电子商品而基本上不含电子服务。
实现“交互式3D城市”的发展,必然崛起第三方服务商,这将对未来经济走向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应高度重视“交互式3D城市”的发展,将其作为先导产业,列入重要扶持对象,使其快速成长壮大。推动“交互式3D城市”快速发展,不仅是有效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技术需要,更是认真落实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切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经济转型升级新引擎的战略需要。
多策并举促发展
推进“交互式3D城市”快速发展,应多策并举。
首先,应将推动“交互式3D城市”快速发展纳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交互式3D城市”是城市发展和社会信息化的必然趋势,基于城市对象的可视化服务必将走向普通民众的生活。
诺贝尔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预言:“中国的城市化和以美国为首的新技术革命将成为影响人类21世纪的两件大事”,而“交互式3D城市”将横跨这“两件大事。”虚拟现实技术被称为未来十大科技趋势之首,“交互式3D城市”则是虚拟现实技术最重要的突破方向之一。“交互式3D城市”作为事关产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新生态,应及时纳入我国“十三五”规划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
其次,应建立“交互式3D城市”专项投资引导基金。“交互式3D城市”需要在每个城市建立一个云数据中心,这就需要在每个城市找到一个营运商。民间资本投资十分谨慎,因此,发展“交互式3D城市”需要政府建立有关专项投资引导基金,以吸引民间资本进入,促使其迅速扩张壮大,使政府与企业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
也就是说,要在“交互式3D城市”的发展上引入公私合营模式即PPP模式。PPP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在新兴的互联网领域还鲜有其例。在“交互式3D城市”发展上引入PPP模式,可以加强互联网产品与国家政策的相互协调等。
再次,应把“交互式3D城市”研发企业列为政府的重要扶持对象。为促进“交互式3D城市”研发企业做大做强,应在资金、用地、补贴、担保等各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为企业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完善企业便利直通车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企业经营中遇到的、需要由政府解决的各类问题。要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扩大企业和企业家在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要加大对“交互式3D城市”行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力争3至5年内培育出1至2家类似阿里巴巴这样的大企业集团,使其在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发挥核心引领作用。
最后,应将“交互式3D城市”纳入智慧城市标准体系之中。为促进智慧城市基础平台建设,应将“交互式3D城市”作为智慧城市不可或缺的基本标准,纳入其标准体系之中。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如果说移动互联网是“神经”,物联网是“血管”,云计算是“大脑”,大数据是“心脏”,那“交互式3D城市”则好比是“躯体”。智慧城市只有建立在“交互式3D城市”的“躯体”之上,“人”才成其为“完人”。
(作者系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省行政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