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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4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6年核安全峰会公报

核恐怖主义和放射性恐怖主义仍是国际安全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而且这种威胁正不断演变。我们,各位领导人,于2016年4月1日齐聚华盛顿,召开第四届核安全峰会。我们自豪地看到,自2010年以来历届核安全峰会提升了国际社会对上述威胁的认识,并为增进核安全采取了许多切实、深远、持久的措施。历届核安全峰会还通过进一步批准和实施核安全国际法律文书等措施,在国家、区域及全球层面强化了核安全体系。我们强调《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及其2005年修订案和《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重要性,并将继续努力促进其普遍性和全面实施。我们欢迎《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2005年修订案即将生效,鼓励更多国家批准该修订案。

我们重申致力于实现核裁军、核不扩散及和平利用核能这一共同目标。我们也重申,加强核安全的举措不会妨碍各国为和平目的发展和利用核能的权利。我们重申,各国根据其相应义务负有根本责任,时刻保持各自控制的所有核材料、其他放射性材料,包括核武器中所用核材料和核设施的有效安全。

我们仍应付出更多努力,防止非国家行为者获取可用于恶意目的核材料及其他放射性材料。我们致力于通过减少核恐怖主义威胁并加强核安全以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

只有在所有层面始终保持警惕,才能使安全得到持续改进,我们承诺我们各自的国家将把核安全作为长期优先事项。作为领导人,我们深知自身承担的责任。当下采取的行动,能够避免今后发生核安全事件。我们根据各国国情并在保护敏感信息的同时明确地采取行动,有助于使人相信我们的国家核安全机制行之有效,同时将强化这种信任。

应对核及放射性恐怖主义需要开展国际合作,包括根据各国法律和程序共享信息。国际合作可使全球核安全体系更为包容、协调、可持续、强有力,以实现共赢和共同安全。

我们重申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加强全球核安全体系、制定国际指导文件方面具有重要责任及核心作用。同时,该机构在促进与协调国际组织和机制间的核安全活动、支持各国履行核安全义务方面发挥领导作用。我们欢迎并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定期召开高级别国际会议,如2016年12月的核安全国际会议及其部长级会议,以保持政治势头并继续提升所有相关方对核安全的认识。

我们将努力维护由支持核安全峰会进程的政府官员与政府专家组成的国际网络,并努力吸收更多的国家加入,也鼓励核工业界与民间社会的合作伙伴继续参与。

为彰显我们保持政治势头和持续加强国家、区域和全球核安全的共同决心,我们决定执行后附的各项“行动计划”,以支持我们分别参与的国际组织和倡议(联合国、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刑警组织、打击核恐怖主义全球倡议、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全球伙伴计划),将本着自愿原则并根据各自国内法和国际义务执行上述计划。这些计划反映了参与国的政治意愿。

2016年峰会标志着此种形式的核安全峰会进程落下帷幕。我们确认,将致力于全面落实2010年、2012年及2014年核安全峰会公报以及2010年核安全峰会工作计划,并以此指导我们为核安全所作的努力。

(新华社华盛顿4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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