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煜报道:日前,福州市政府决定在该市全面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三批20项可复制创新成果。其中,15项在全市复制推广,2项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内复制推广,3项在全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
根据福州市政府部署,在全市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有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土地出让在线办理模式,出境加工海关监管方式,引入中介机构开展报税核查、核销和企业稽查,国际海关AEO互认制度,简化报关单位管理,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海关企业协调员制度,海关信任接单制度,海关简化加工贸易核销单证提交模式,简化电子口岸入网审批,免除低风险动植物检疫证书清单,改革和简化检验检疫原产地签证管理,集装箱分拨货物卫生检疫前置模式,实施“源头管理、口岸验放”快速通关模式等15项。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内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有投资体制改革“四个一”、海关归类行政裁定全国适用等2项。在全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包括对保税展示交易、保税租赁货物实施分线监管、预检验和登记核销管理模式,一次备案、多次使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货物实施按状态分类监管等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