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分别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3月14日,针对“两高”报告内容,代表、委员们进行了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
从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到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从司法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到严防冤假错案发生,从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到规范民间借贷、金融秩序。一年来,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将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提升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改革越深入,就越要筑牢司法保障和治理根基。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也是人民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只有在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上下足功夫,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