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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3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
选举产生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表决通过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预备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表决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

十二届全国人大现有代表2943人。截至3月3日,已经向大会秘书处报到的代表2911人。今天的预备会议,出席2751人,缺席192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张德江在主持会议时宣布: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3月5日召开,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就绪。

张德江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一系列重要部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将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作出新贡献。

预备会议经表决,选举产生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大会主席团由170人组成,李建国为大会秘书长。

根据表决通过的会议议程,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中央预算;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慈善法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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