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民众对司法的最大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是挂在法院墙上的标语,更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最终的落脚点。
完善司法责任制是改革的关键环节。目前,“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机制初步建立。传统审判方式下的层层审批,疏远了裁决者与案件之间的距离,进而制约了司法的质量与效率。此次司法责任制改革,明确了进入法官员额的院长、庭长等都应当办理案件,将司法裁判的权力真正交给法官,实现了审理者、裁判者、署名者、签发者的高度合一。有效增强了一线司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公平正义也随之彰显。
涉及司法人员的改革为司法公正提供了人才保障。打破原有的体制与架构,改革将现有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辅助办案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不少司法人员的身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许多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司法人员从领导的岗位上退下来,重新走上一线,提升了一线队伍的整体素质。
司法公开程度在改革中快速提升。公开意味着阳光,而阳光正是司法公正呼唤的正环境。无论是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进的检务公开,公安部对执法信息的全面公开,还是防止人为干扰司法制度的不断健全,都让司法公开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力度,让每位公民都充分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