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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2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傍名牌”行为要综合惩治

“康帅博”方便面、“粤利粤”饼干、“营养抉线”饮料……这些广受消费者诟病的“傍名牌”现象,今后或将受到重罚。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规定,经营者利用商业标识实施市场混淆行为的,最高或罚款100万元。

【短评】企业“傍名牌”的目的,在于利用名牌产品的品牌效应扩大销售,赚取更大利润。对经营者利用商业标识实施市场混淆的行为加大罚款力度、让违法者得不偿失,有助于打击“傍名牌”的违法行为。但是,除了罚款之外,还有必要辅以其他的惩戒手段。比如,引入行政拘留等处罚;科学合理地利用征信体系,将相关责任人和相关企业的违法行为纳入“黑名单”,当信用减分达到下限之后,责令其退出市场。总之,“傍名牌”伤害了消费者和被傍的名牌产品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必须予以综合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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