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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2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杜绝“最低消费”应严格执法

明令禁止餐饮“最低消费”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已超一年,相关部门也多次强调严禁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然而,近段时间不少消费者反映,广州仍有餐馆设置包间最低消费,部分餐馆即便没有最低消费,也会增设各种各样的附加收费名目及消费限制,增加消费者负担。

【短评】餐饮行业“最低消费”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是执法不力。执法人员配置有限、监管范围大等原因,使得相关部门工作被动,只能有了投诉再处理,使得某些餐饮企业漠视“禁令”的存在。二是消费者的默认。很多时候,即便知道设置最低消费是一种霸王条款,不少消费者还是采取默许的态度,容忍其存在。为此,各地有关部门应主动出击,展开全面调查,对违规者依法从严惩处;消费者也要学会“用脚投票”,不到设置最低消费的餐厅就餐。只有这样,违规餐饮企业才不敢再“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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