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明确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就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进行了解读。
陈政高说,《若干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有利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有利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描绘了未来的城市发展蓝图。《若干意见》强调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这些举措对于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于提高城镇化质量、释放城镇化潜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陈政高说,《若干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建设美丽中国,有利于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若干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与人民切身相关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作为核心,着力破解制约城市科学发展深层次问题,推动治理“城市病”和化解社会突出矛盾,让城市更安全、更高效、更和谐,使人民在城市生活的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在阐述如何推进《若干意见》的落实时,陈政高说,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要坚持党的领导。农村工作和城市工作是各级党委工作的两大阵地,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充分认识城市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要推进改革创新。实现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创新,为城市发展创造良好制度环境、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同时,要实行依法治市。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下大力气抓依法治市。要提高市民素质。要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推动城市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此外,落实《若干意见》还要加强组织协调。对此,陈政高指出,要建立城市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定期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新任市委书记、市长培训,不断提高城市主要领导规划建设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围绕中央提出的总目标,确定本地区城市发展的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难点问题。
(本报记者 亢 舒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