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财经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2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分层分类”管理体系实施
银行间债市发行进一步“松绑”
本报记者 曹力水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近日发布了新修订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等文件,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进一步“松绑”。其中,对发行人实行“分层分类”管理体系以及全面放开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等关键性内容备受市场关注,银行间债市发行便利性进一步提高。

根据《规程》,今后,企业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时,将采用“主体分层、产品分类”思路。既根据发行人经营财务状况、信息披露成熟程度、累积发行规模、有无债务违约等方面的因素,将发行人分为第一类企业和第二类企业,企业所属类别根据后续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同时,按照常规产品、特殊产品等维度对产品进行区分,设计针对性的评议流程和信息披露要求。第一类企业可将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品种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统一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融资需求,确定每种产品的发行规模、发行期限。

“在此之前,债券发行人注册发行上述品种的债务融资工具,均需要进行分别单独注册,发行额度也有限制。”市场人士表示。“分层分类”管理体系有助于提升注册制的效率,发行人也可以获得更高的额度,从而提高融资效果。另外,企业融资的便捷性也将得以提升,融资成本有望进一步降低,“那些主体信用较高的企业,在今后的发行中,可以享受到自主选择的便利”,一位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说。

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被进一步放开。《规程》明确,“企业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在此之前,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主体还存在AA评级、三年累计发行次数及金额等条件的发行限制。此次修订进一步放开了此前的限制,市场化程度得以提升,有助于解决企业的资金需求。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