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关注的持股行权将于近期开展试点。中国证监会近日批准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持股行权试点方案》。
根据方案,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在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3个区域开展持股行权试点,依法购买持有试点区域所有上市公司每家1手A股股票(持有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买卖)以普通股东身份依法行使权利,通过示范效应提升中小投资者股权意识,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行权、依法维权,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长期以来,由于缺少话语权,以及维权时间和金钱成本高昂,资本市场上中小股东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遇到侵害自己利益的事情大多只能忍气吞声,或是用脚投票,“一卖了之”。
而试点方案实施的购买1手股票虽然不多,但意义很大。作为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和服务的新探索,持股行权试点使得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部门能够作为一个普通股东介入上市公司,代表中小投资者发声,以机构对机构,提升维权力度和广度。这将有力改变目前中小股东的无助地位,进一步深入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