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传递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诸多思路,是解决“留守之痛”的积极举措。
对未成年人来说,来自父母的亲情呵护和监护保障对其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不过,由于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大批农民不愿意只靠种田讨生活,纷纷背井离乡进城打工,而进入城市后,由于户籍壁垒、房价高企,农民工又无法落地生根,更不可能拖儿带女融入城市生活。
要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首先,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高效农业,拓展种植、养殖集约化、产业化规模经营,让一批农民能够在家门口就业。这样,这些农民的孩子就不会成为留守儿童,他们也能守在父母身边健康快乐成长。其次,要尽快打破城乡户籍壁垒,在提高农民工工资收入、社会保障水平的同时,给予其在城市生活的鼓励扶持政策,让他们在城里买得起房,让其子女能在城里上得起学。再次,产业布局也要有所调整。如今,大批农民拥向沿海城市、一二线城市打工,主要是因为我国服务业集群集中在这些城市,使这些城市的承载量趋向饱和。但同时,中西部地区一些城市的服务业欠发达,三四线城市也大都尚未形成服务业产业集群,这需要国家调整产业布局,通过政策引导,逐步实现产业布局均衡化。如此一来,既可减轻大城市的承载压力,又可使中西部城区、三四线城市加快发展,一些农民也可不必远离家乡去打工,可以留出更多时间对孩子予以监护与关照。
当然,我国在教育资源配置上也应兼顾农村地区。近些年,乡村中小学大撤并,很多留守儿童不得不跟随爷爷奶奶到城镇租房居住,以便接受幼儿教育和中小学教育。而那些没有经济能力家庭的孩子,还有可能因此丧失受教育的机会。有鉴于此,乡村学校撤并应当慎之又慎。在一些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兴旺起来的乡村,原来撤并了的学校不妨尽快恢复,让能够在家门口就业的农民的孩子能够在家门口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