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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2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批准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业,其名称为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Bank of Tokyo-Mitsubishi UFJ (China), Ltd. Fuzhou Branch);该分行营运资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核准西川亨(Nishikawa Toru)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Bank of Tokyo-Mitsubishi UFJ (China), Ltd. Fuzhou Branch

机构编码:B0288B235010001

许可证流水号:00430317

业务范围: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批准成立日期:2016年1月15日

住 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63号华班大厦5层01、02、03、10、11、12单元

邮政编码:350009

电 话:0591-38103777

传 真:0591-28318989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发证日期:2016年1月18日

以上信息可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brc.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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