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在了解赴美上市的中概股时,有一个不可忽略的概念是存托凭证。国内常见的权益类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等,其实,存托凭证也是一类重要的权益类投资标的。
存托凭证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指一国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这里的有价证券一般代表公司的股票,但有时也可是债券。通俗地理解,存托凭证可以称为把A国公司的股票寄存在B国中介的“凭条”。
根据美国有关证券法律的规定,在美国上市的企业注册地必须在美国。因此,很多中国注册的企业,要想进入美国资本市场往往只能采取存托凭证的方式。
存托凭证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证券市场,1927年J.P.摩根公司为了方便美国人投资英国的股票发明了存托凭证。对于发行人来说,发行存托凭证能吸引国外投资者,扩大市场容量,增强筹资能力等。与此同时,还能够避免直接跨国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法律要求,上市手续简单,发行成本低,便于非美国上市公司对美国雇员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
对于投资者来说,购买存托凭证仍在本国交易所交易,实际上能规避跨国投资风险,如汇率风险、跨市场风险等。同时,实现了投资外国企业的目的。上市交易的存托凭证一般必须经当地证监部门注册,有助于保障投资者利益。此外,存托凭证是以当地货币交易,通过投资者熟悉的当地清算公司进行清算、发放股利等。可以说,存托凭证的出现,给跨境上市和跨国投资带来极大便利。
对于赴美上市的中国公司来说,为使公司的股票在美国资本市场流通,需要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某一中间机构(通常为银行,称为保管银行或受托银行)保管,由保管银行通知美国的存托银行在美国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才能在美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
参与美国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的中介机构包括存券银行、托管银行和中央存托公司等三方。中央存托公司是指美国的证券中央保管和清算机构,负责存托凭证的保管和清算。存券银行作为发行人和市场中介,托管银行是由存券银行在基础证券发行国安排的银行,它通常是存券银行在当地的分行。
全球大多数存托凭证在伦敦证交所和卢森堡证交所进行交易。有担保的存托凭证是由发行公司委托存券银行发行的。
总体来说,存托凭证的级别越高,说明当地证监部门的要求就越高。2004年以后,二级存托凭证成为中国网络股进入纳斯达克交易所的主要形式。若想在美国市场上筹集资金,需采用三级公募存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