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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惩罚婚丧浪费不能权力越界
余明辉

据报道,四川凉山州金阳县近日出台了有关实施细则(试行),以刚性规定遏制婚丧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如,婚嫁礼金总额不超过6万元;婚嫁中送亲接亲车辆不得超过6辆;丧葬活动中亲属一方奔丧车辆不得超过5辆……干部违规将追责,村民违规则取消惠民政策,不能再领各种补贴等。

在各地婚丧嫁娶攀比奢靡之风盛行、群众期待改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及时出手对此予以规范和引导,群众是从心底拥护的。但要明白的是,普通百姓的婚丧嫁娶摆宴等,摆多少、标准多高等,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地方立规章进行倡议和引导未尝不可,但为此就设置强硬必须执行的制度,而并没有相应设定权力范围,则有权力越界的嫌疑。

更关键的是,金阳县把村民执不执行婚嫁标准规定与能不能获得国家对村民的相关优惠政策挂钩,一旦违反,就要取消相关优惠待遇,如各种补贴等,就大错特错了。国家出台种粮补贴、农机补贴等优惠政策时,根本就没有与婚嫁是否浪费相联系,如果县一级就将此挂钩了,等于在国家或上级部门规定的基础上,擅自增加额外条件,是一种行政权力越界的表现。

规范引导民风,政府部门有责任,但在简政放权、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地方相关工作决不能简单粗暴,必须在法治化、人性化、科学化的轨道上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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