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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授权声明

北京寰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寰恒律师所)接受上海正烨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正烨公司)的委托,就上海正烨公司与方大集团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萍钢公司)之间关于股东知情权一案发表如下声明:

一、寰恒律师所经审慎研究上海正烨公司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负责人对案情的介绍后,决定接受上海正烨公司以上案件的委托;

二、经上海正烨公司授权,决定对方大萍钢公司进行就股东知情权一案提出起诉,相关起诉的事由将会在法院立案后进一步对外公布;

三、上海正烨公司在本案中将要求方大萍钢公司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的全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包括各子公司的)、会计凭证,及与银行或企业之间拆解的法律文件等材料供上海正烨公司查阅;

四、上海正烨公司欢迎方大萍钢公司的其他股东积极介入到本案的诉讼中,共同对方大萍钢公司的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五、上海正烨公司现向社会将公开征集方大萍钢公司及相关实际控制人对方大萍钢公司发展有关的线索;

授权接受的邮箱是:zhangweiyun881@sina.com;

六、上海正烨公司已经表示对以上授权内容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上海正烨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授权发布代理人:北京寰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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