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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加强48家对大气污染影响较大企业的监管——
驻厂监察保蓝天
本报记者 雷 婷

1月12日,虽已是数九寒天,韩佳钰和李鹏却一大早就来到西安大唐灞桥热电厂。“每天至少巡查4次,一边走一边检查环境情况,每走一趟都要花上一个多小时。”韩佳钰说,他们先到电厂中央控制室查看并记录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及在线监测数据,再将重点数据进行监控和比对,并详细记录在调查询问笔录上。之后走进车间查看生产状况,掌握每个运行机组的重点监控环节和风险控制点……

韩佳钰、李鹏是陕西西安市环保局灞桥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的执法工作人员。这个采暖季,他们作为环保驻厂监管员,驻守在西安市东郊地区主要供热企业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开展环境监察工作。该电厂供热面积1432万平方米,承担着217家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用气和20万户居民的冬季采暖及部分用户的夏季集中制冷任务。韩佳钰、李鹏和其他32位同事24小时轮流驻守在热电厂内,监察期是从2015年12月1日到2016年2月28日。按照要求,他们每天都将向陕西省环境监察驻厂监管系统录入24次整点监察数据,每天至少录入1152个整点监控数据。“这些数据标志着热电厂的防尘设施是否正常使用、固硫剂等降硫添加剂是否正常使用、在线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只要所有设备运转正常,电厂的排污量就能下降到最低程度。”李鹏告诉记者。

“让企业真切感受到环境监管就在身边,彻底消除他们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侥幸心理,既增强了自律意识,又提高了对治污工作的重视程度,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操作管理也更加用心规范了。一些细小轻微的环境问题能及时得到发现,立查立改,避免了整改时间拖延,杜绝长期超标、人为违法等行为发生。”谈起自己的驻厂监察工作,韩佳钰深感工作的重要性。从2014年开始,陕西省环保厅在西安、宝鸡、咸阳等关中六市开展对涉气重点企业驻厂环境监察工作,监察对象为关中地区48家火电、水泥、钢铁、焦化行业等对大气污染影响较大的企业。根据统计,截至去年驻厂监察工作结束,全省共发现企业异常情况424个,提出预警56个,对24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

如何发挥环保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保证有效地稳增长优结构,将污染降到最低,让市民拥有更多的蓝天?近期,陕西省打出包括驻厂监察在内的“组合拳”。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陕西省环保厅对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准确把握环保要求、优化项目组成、提高环保标准、做好项目设计,做到清洁发展、环境友好。

在严肃监管与执法的同时,陕西环保部门更加注重对企业的教育、引导和帮助,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预警;对轻微或偶发的违法违规行为,重视纠正,更注重宣传教育;对重大违法行为在铁腕惩治的同时,指导企业查找根源,促进解决问题。建立与企业全程沟通的机制和渠道,依法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审批、达标生产的具体问题,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

另外,对一些不符合国家要求、无法达标排放的在建或者已运行项目,陕西狠抓整改,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在充分发挥环保稳增长优结构作用的同时,严守环保标准底线,防止借稳增长促投资的名义降低环保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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