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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杜绝“天价校服”光靠招标还不够
余明辉

据报道,广东惠城区教育局近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校服采购项目,而且在中标企业提供众多样式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等代表意见。与以往的校服采购学生、家长缺乏发言权相比,相关操作公开透明得多,值得肯定。

惠州的校服招标与此前实施的药品招标有许多类似之处——都是由上级部门同意让一些校服(药品)进入采购名录,然后由基层学校(医院)从中选取自己中意的具体款式。而就此前的药品招标看,部分厂家为使药品进入地方药品招标采购目录,采取层层回扣、贿赂等手段,使得药品售价成本大增,导致最终医院的同类药品比市场的价格明显偏高。

这也给校服公开招标提了个醒,尽管初衷很好,但也要防止校服在中标之后,最终发放给学生的过程中,重蹈此前“药品招标”出现的因回扣、贿赂等造成成本增加的覆辙,从而导致“天价校服”、价高质次校服的出现。

为此,监管部门需加强校服招标采购目录确定环节的监督,也要重视校服同质价格的比对,以及校服最终发放给学生时的质量等事中和事后监督,切不可因为有校服事前招标的机制,就放松甚至放弃事中、事后监督而损害学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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