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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6年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市治理有力度也要有温度
陈 朋

城市治理在凸显力度的同时,也应有温度。缺乏温度的城市治理,不仅扩大了城市内部的张力,无法形成治理合力,而且使城市治理面临旧病未除、新病又生的两难困境。彰显城市治理温度,有待地方政府发展观念上的转变,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

在中央加大重视城市工作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对城市治理的工作力度与日俱增。组织架构上,很多城市往往是市领导亲自协调、多部门共同参与;基本格局上,往往是全民总动员、举全市之力;具体实施上,“短平快”“高大上”成为一个方向。如此大的工作力度,确实能让城市面貌大为改观。

客观而言,城市治理需要有力度。没有力度的治理,城市建设与发展很难取得实效,尤其是一些“老大难”问题很难解决。不过,城市治理在凸显力度的同时,也应有温度。有力度而没有温度的城市治理,将会使这个城市只有绚丽的外表而没有温情的内涵;没有内涵的城市,终将缺乏凝聚力和感召力,以至最终丧失竞争力。

与力度有余相比,温度缺失则是当前城市治理的一大软肋。缺乏温度的治理,在日常生活中并不罕见:暴力拆迁、暴力执法、无端封路、无故清除、无理停机等,都是其典型表现。从外观看,这些“以硬对硬”的生硬手段够有力度,够酣畅,能立竿见影,但它有力度却没有温度。

在一些城市,突发性事件之所以产生、顽疾之所以久治不愈、一些矛盾之所以愈演愈烈,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即是城市治理只讲力度不讲温度。缺乏温度的城市治理,不仅扩大了城市内部的张力,无法形成治理合力,而且使城市治理面临旧病未除、新病又生的两难困境。如果一个城市的治理仅仅是局限于作了多大多炫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扩大到了什么样的规模、拆了多少老旧建筑、铲除了多少“牛皮癣”等有力度的事情,而不去思考如何在凸显力度的同时彰显温度,继而让居民生活得更加舒适和安详,那么就是对城市治理方向的误判和偏离。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人是社会的主体、历史的主体,也是所有人类活动的主体。因此,富有温度的城市治理,首要之处在于对人的尊重。罔顾人的存在和人的感受,而一味追求高楼大道等物化层面的治理,是不符合城市发展需求的。无数事实证明,时刻把“人”放在心上、努力对“人”的服务质量,以人为本源,才能让城市治理变得科学有效。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者,在做城市规划时要多给群众一些方便和舒适,少一些浮夸和铺张;在征地拆迁时要多一些说服和引导,少一些硬对硬。唯有多站在“人”的立场、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才会让城市治理温暖起来,继而让城市真正的美好起来。

合作共治是城市治理的基本要义,也是让治理更有温度的重要条件。而合作共治是建立在一定的合作意识和合作能力的基础之上。对于合作意识而言,当前的重点是要大力推行公民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继而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就合作能力而言,当前的重点在于搭建便于公共参与的各种平台和机制,比如推行协商对话制度,积极发展并创新互联网新媒体作为信息沟通和公共参与的途径等。

彰显城市治理温度,有待地方政府发展观念上的转变。较长时间以来,有些地方政府误将发展狭隘地定位于经济建设,以至于片面地追求GDP增长。结果,地方政府将主要精力用于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甚至采取选择性策略来弱化非经济领域的需求。可想而知,这样的城市治理力度再大,又何其有温度?一个有温度的城市治理必须革除这种错误的发展逻辑,要看到城市发展不是单纯的GDP增长,而且还要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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