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推进城镇化要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一些读者来信认为,化解房地产库存,加快城镇化建设,农民工“生力军”的作用不可忽视,但要实现农民工市民化,依然任重道远。应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让农民工共享发展成果。
保护好农民利益是前提
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是化解房地产库存的一条路径。然而,农民工要走通这条路,却很不容易。我本人曾在苏南无锡打工7年,并在无锡买房安家,对个中酸甜苦辣有着切身体会。
现在,有些农民不愿落户城镇,不是“腰里无铜”,而是害怕失去“农民利益”,即农民在农村享有山林、田地、宅基地等权属。一些农民担心,户口进城,土地、农房怎么办?因此很多农民工选择了平日在城里,过年回农村,既在城里买房,也常回农村简单耕作的“两栖”生活方式。要让农民有进城动力,政府需最大程度保护其在农村的宅基地及耕地权益,保障农民既有的农村资产权益。
首先,要建好相应的农村资产权益保障制度。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尤其是鼓励新生代农民工进城买房,需要统筹农民工市民化规模,处置好农民工的山林、土地及宅基地,最大程度保护农民工在农村的山林、宅基地及耕地权益,只有保障农民既有的农村资产权益,使农民不至于担心落户城镇之后,山林、耕地、宅基地收益化为乌有,才能让农民进城有动力无牵挂。
其次,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工掌握政策,转变观念。要利用各种媒介进行农民工市民化的宣传,帮助其了解、掌握国家和地方的政策;通过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宣传报道形式,帮助农民工从传统的思维方式中跳出来,增强克服各种困难的勇气,减少对市民化的“恐惧”,从思想深处认识市民化的好处,进而乐意市民化。
再次,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使农民工在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探索制定由政府购房并将房屋低价租给农民工的相应政策等,使农民工不再是城市的“边缘人”。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 戚善成)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关键
当前,中央提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农民工为啥愿意进城买房?说到底,是为了在城里安家,让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让父母享享城里的福。
要让农民在城里留得下、生活得好,需要提供公平的制度环境,加快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需要落实配套措施。要解决农民工收入来源,推动一批具备条件、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面覆盖。农民进城购房应以市场化为主,要建立在农民自愿之上,应让农民根据自己生产生活的需求主动选择,政府的角色应是引导和提供服务,要避免在实际操作中越位。
二是重视进城农民的就业问题。加大职业培训力度,使农民工有特长,有一定的技术。要探索新型城镇化与产业化融合,加快新兴产业布局和辐射带动作用,增加就业岗位,让进城农民不仅变成城市居民,更要变成有稳定收入的产业工人,实现良性循环。
三是保障农民在农村的收益。一要保留农村原有资产的收益分配权。可规定凡在城镇购买商品住房或者二手房的,继续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在其原户籍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宅基地使用权不变,原有集体财产权益不变,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二要推进农村资产置换。探索建立完善农民宅基地抵押登记制度,研究制定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在一定范围内交易等政策,使其在自愿的基础上,可变现用于进城购房。
(山东临沭县人大 李长瑞)
进城买房还需金融支持
我的一位亲戚在县城打工多年,去年利用多年的积蓄在县城买了房。但随之而来的每月还贷压力,却让他感到头痛。据了解,像他这种情况并不是个例。现在,不少农民愿意在城市贷款买房,但有些农民工收入不稳定,每月还款面临压力,还有些农民工虽然有还款能力,却提供不了收入证明,无法在银行贷款。
在城镇化建设不断提速的今天,一些农民工盼望能够早日成为市民,更期盼政府等相关部门能够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在城市购房定居。
一是地方政府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让具备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落户城镇。地方政府可通过收购现有已完工的商品房,将其作为经济适用房或保障房,以优惠的价格出售给有需求的农民工,这样既能够消化一部分商品房库存,又能满足农民工进城买房需要。同时,要不断创造条件,使农民工能够在城市找到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使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在城市不仅有能力购房,而且还能住得下、生活得好。
二是开展金融业务创新,支持农民工购房需求。地方政府应制定办法,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纳范围,使其在购房时能够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优惠。银行要积极开展金融创新,降低按揭贷款门槛,对农民工的收入证明灵活掌握,同时实行优惠的贷款利率,降低月供支出,避免因住房成本上升,使进城农民工出现返贫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成立政策性置业担保中心,为农民工购房贷款提供担保服务,解决农民工购房贷款担保难问题。
(河北承德银监分局 李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