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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结束 多项准入条款引热议

据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 《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结束在网上征求意见。随着无人机行业相关法律框架的明晰,行业也有望迎来良性发展。同时,也有相关人士对“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两架的无人机,该无人机应当在中国登记、取得适航证”等准入条款提出异议。

2015年底,民航局组织制定了征求意见稿,并于2016年1月8日前公开征求意见,计划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征求意见稿制定了比较严格的准入规定,如使用无人机经营活动,需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两架的无人机,该无人机应当在中国登记、取得适航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用航空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高远洋认为,既要考虑无人机的安全性,也要考虑到现在无人机使用的便捷性。如做农业植保的农业合作社及农民,或个人航拍,要取得这些前置许可难度较大。“我们希望规范无人机的管理,但是无人机不能简单按照‘通航民航’的办法来管理。”全球鹰(深圳)无人机公司总裁余景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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