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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消协发劝谕函称
唯品会不应回避假茅台质量问题
佘颖

本报北京1月5日讯 记者佘颖报道: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茅台酒事件不断发酵。2015年12月31日,唯品会发布公开声明,公布了解决方案。

2016年1月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致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的劝谕函,称解决方案存在问题,提醒唯品会不应回避假茅台的质量问题,应公布涉事供应商的真实信息和“同一专场内此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商品”中涉及的具体商品。

在唯品会的解决方案中,唯品会有限承认有非茅台集团原厂原装商品,但是回避产品的质量问题。中消协相关负责人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质量问题涉及损害消费者人身健康权,经营者应承担严格的法定义务。

同时,唯品会应公布涉事供应商的真实信息。该负责人表示,不公布涉案供应商具体信息,会导致其他商家和消费者不能实现知情权,存在消费者经由其他途径购买到涉案供应商提供的假冒商品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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