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4日讯 记者曹红艳从环保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河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工作。记者从今天上午在石家庄召开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北省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时间约1个月左右。
据介绍,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环境保护督察主要督察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解决和处理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情况,以及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期间,即1月4日至2月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11—87808211,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邮政115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至晚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河北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在当天上午的工作动员会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周建、副组长翟青就督察工作分别讲话,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作了动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河北省、地市和直管县有关负责人出席或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