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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州请各界专家为《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草案)》把脉——
我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呼之欲出
本报记者 周明阳

2015年12月25日,贵州省在北京召开大数据立法咨询会,邀请全国行业界、法律界、管理界知名专家学者为《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草案)》把脉,我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呼之欲出。

作为新兴业态,大数据能较好地突破由技术、人才、资本形成的创新创业壁垒。贵州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发展,率先建立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和众筹金融交易所,探索数据货币化交易和众筹金融。在探索过程中,数据安全和数据市场规范的重要性逐渐凸显,亟需建立大数据共享、开放、交换、交易、安全等方面的规则规范。

2015年8月初,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定了《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起草工作方案,着手大数据立法工作,于11月底形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立法咨询会上,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龙超云表示,“大数据的法律建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没有上位法的情况下,地方立法很多时候难以协调,发挥作用有限。这部法规的定位还需要进一步明晰,需要更有针对性”。

本次拟定的《条例(草案)》涉及创新拟定、保障数据安全、数据资源交易等多方面内容。在咨询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表示,大数据涉及多部门管理,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贵州积极推动大数据立法,敢于承担风险,大数据相关法律的出台将为产业发展带来积极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表示,贵州的《条例(草案)》体现了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体现了用规范、规则解决市场风险问题的态度。中关村大数据联盟秘书长、北京大数据研究院副院长赵国栋认为,尽管《条例(草案)》还有不少地方需要完善,但贵州的立法探索意义很大,甚至超过法律本身的内容。百度金融事业部高级经理李欣欣也认为出台一部有关大数据的法律十分必要,“在企业实践中,有些事情从技术层面上已经可以做到,但在法律方面还相对空白,企业非常需要有相关的法律规范来明确企业的权责,指导工作的展开”。

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要将大数据打造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而贵州早已将大数据作为“弯道超车”的强力支撑。

这两年,贵州发展大数据产业率先起跑,不断加速。2014年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纲要(2014—2020年)》。2014年3月1日,贵州省举办北京大数据推介会,正式宣告发展大数据产业。贵州大数据中心布局规划与系列政策的相继出台,为贵州大数据产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保障。

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贵州实现了在大数据领域的多个率先:率先建设了首个统筹省级政府数据“聚、通、用”的云上贵州系统平台;率先创建首个国家级贵阳·贵安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率先创建国家级贵阳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试验区;率先举办贵阳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率先建立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和众筹金融交易所。人们印象中“欠发达”的贵州在大数据领域完成了不可思议的华丽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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