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提出,要深化内地和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合作发展,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发挥港澳独特优势,提升港澳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和功能,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十三五”规划建议发布后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报将陆续刊发专家、学者关于“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深化内地和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合作发展的署名文章。
建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广东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和促进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内地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对于促进粤港澳之间率先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都具有重大意义。
新形势下,广东自贸试验区肩负着通过高标准开放和改革,深化粤港澳合作的使命。我们要努力实现商流、物流、人流、信息流等的国际化、自由化和便利化;实现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包括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使服务业发展与港澳对接。我们要进行体制机制的改革,打破各种垄断和不合理的干预,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并与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体制接轨的公平、规范、透明的现代治理体制和法治体系;要加快推动劳工标准、环境标准和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等与国际接轨;要加快政府采购、产业政策、创新、金融、财税、要素和衍生品等市场化改革。实现广东自贸试验区“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建成“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的功能定位。
新形势下,粤港澳深度合作要在以下方面有所突破:
首先,构建国际高标准营商环境。应瞄准以TPP等为代表的近年来世界经贸规则变化的新趋势,促进粤港澳三地营商环境更公开、公平和法治化,涵盖更多新的领域。创新货物贸易监管体制,做到分类管理货物在自贸区与港澳之间能够自由进出。创新投资管理体制,做到相互间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第二,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认真落实CEPA及其补充协议,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资质、股比、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推动高水平金融、交通、物流、商贸、专业服务等向广东自贸试验区延伸。构建粤港澳贯通的金融等高端服务供应链,扩大人民币在粤港澳地区贸易结算和投融资功能。
第三,打造一体化国际商贸旅游中心。三地应加强通关合作,实现货物、人员等进出更加便利化。对高端人才入出境、居留、就业和创业等给予方便。加快推进粤港、粤澳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以港珠澳大桥通车为契机,实现粤港澳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造一体化国际商贸旅游中心。
第四,共筑“一带一路”国际运营枢纽。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扩大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往来。吸引龙头企业设立总部。发展离岸贸易、国际物流、国际会展业,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融资租赁创新平台、电子商务互动发展平台等。积极发展港澳与自贸区联动的国际船舶、航空运输及相关产业,开拓更多国际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