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读者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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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5年12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经济日报》12月19日刊发的《“创”出中国经济的强劲动力》一文,对我国近年来取得的重大创新成果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客观全面的梳理与总结,读后令人振奋。

广大读者在为我国取得重大创新成果骄人成绩感到欣慰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尚未完全激发出来。比如,我国的专利转化率平均还不到20%,产业化率不到5%。如何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正成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道亟待破解的难题。

首先,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环境。加强以创新为核心的创业教育,使创业创新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搭建创新资源优化集成服务平台,完善创新服务,涵养创业沃土。保护企业家权利,为企业家开展创新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其次,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政策。科技政策的核心,是为创新活动的参与者提供有效激励并形成稳定的预期,这就要求建立完善的科技创新激励政策与之相匹配,尤其是多层次创新成果评价与奖励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产权激励制度要与不同环节和阶段的研发创新活动形成联动。

再次,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创新主体。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核心是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创新主体。目前,我国仅有25%的大中型企业拥有自己的研发机构,企业科研人员总数占全国科研人员总数的比重也只有20%左右。从总体上看,我国企业距离真正的创新主体还有很长的一段路。对此,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科技资源的配置机制,让市场在研发投入方向、数量及结构方面起决定性作用,增强企业在应用科技计划项目决策中的参与度,从源头上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另一方面,要以合理的知识产权和利益机制引导产学研合作,形成长期的合作研究机制,努力实现科技政策向创新政策转向,从而把创新政策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湖南省国立投资有限公司 杨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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