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2015年12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三五”时期需更重视市场监管
——访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

本报记者 佘 颖

问:已推行1年多的商事制度改革激发了市场活力,日均新登记企业从改革前的7000多户增加到超过万户。“十三五”时期,商事制度改革将如何继续深化?

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刚刚闭幕。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正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我们要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市场创新。

市场的活力,来源于市场主体的大量涌现,来源于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过去,我国市场经济活力不足、创新乏力,重要原因在于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对微观市场主体的行政干预过多,各种不合理的行政管制过多,各种行业分割和地方保护过多。百姓投资创业的市场准入门槛高、环节多,效率低、期限长、资金成本高,制约了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商事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的“先手棋”和“突破口”,就是按照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从百姓经商兴业这第一道门改起,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激发亿万群众的创造力和市场经济的内在活力,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但目前大量行政审批、各种繁琐的行政管制,仍是制约市场活力的重要障碍。

改革就是要解放生产力,释放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激发微观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这也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大逻辑、大方向。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着力点,深入探索“证照分离”,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推动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

创新会改变传统的发展模式,也要求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我们要顺应创新发展的大趋势,强化创新意识,适应创新、服务创新、引导创新。要继续改革工商管理,适应新科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服务企业经营模式和组织方式的创新。营造激励创新的市场竞争环境,破除制约创新的各种体制障碍,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

问:随着商事制度改革进入深化阶段,推行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性、紧迫性不断凸显。市场监管如何在放管之间找到平衡?

答:“十三五”时期已到了更加重视市场监管的阶段。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目前,市场秩序不规范,市场机制不健全,公开、统一、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还没有形成,不仅影响着资源的优化配置,制约着经济转型和整体竞争力的提高,也成为制约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实现的关键问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推进综合执法和大数据监管,运用市场、信用、法治等手段协同监管。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求我们在放活微观市场主体的同时,切实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

完善的市场经济是有活力、有秩序的。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必须做到放管结合,在创新中发展,在规范中完善。

要认识到,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竞争环境,不是限制经济发展,而是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时期,实现经济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的目标,面临着化解过剩产能、淘汰僵尸企业、培育新产业新动能等一系列任务,再按传统的行政主导方式难以奏效,迫切需要净化市场环境,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

当前,我国消费环境的改善与百姓消费能力的提高还不匹配,消费环境不理想已经成为制约消费潜力释放的重要障碍。长期形成的重视投资者、生产者利益,而忽视消费者权益;重视提高消费能力,而忽视扩大消费意愿;重视消费硬件设施,而忽视消费软环境建设等问题仍较突出。特别是国内旅客出国购物的热潮,进一步凸显国内消费环境的不足。

“十三五”时期,随着我国从中等收入体向发达经济体迈进,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日益突出。要改变投资者优先、生产者优先的传统观念,树立消费者优先、消费者至上的理念。要顺应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通过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通过扩大新消费,带动新投资,培育新产业,形成新动力,促进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问: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主体大量产生,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促进了技术、资源和市场的跨时空跨领域融合,颠覆了许多传统的产业模式和消费模式。市场监管应该如何适应新形势?

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和方向对市场监管提出许多新要求和新挑战,传统的人盯人、普遍撒网的监管方式已不适应。我们必须要顺应全球化趋势,提高监管效率。

从国际上看,减轻企业负担,减少社会成本,提高监管效能,成为国际监管改革的普遍趋势。自从世界银行公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以来,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进行了一系列监管改革,以不断改善营商便利度。

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必须提高市场监管效率。要强化企业信用监管,让信用创造财富。要利用大数据资源,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智慧监管。强化社会共治,发挥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功能,发挥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协同效应,发挥地方监管的重要作用。

今后,要按照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的要求,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的国际化水平,要加强前瞻性探索,注重探索和推广自贸区商事制度改革实践。要强化商标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平竞争,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