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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2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武汉出台“新三十条”促文化产业发展

本报讯 记者郑明桥报道:12月21日,湖北省武汉市召开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会议,推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新三十条”政策,激励力度堪比此前出台的湖北省“科技十条”。

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2013年12月18日,湖北省政府出台“科技十条”,将科技成果处置权完全下放给科研团队,成果转化中所有行政审批程序全部取消,只需备案即可,且最高99%的收益归科研团队。

记者了解到,目前武汉市文化和科技融合产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上中下游产业链企业之间协作程度不深,文化传媒、服务和制造等领域的品牌不够响亮。2012年,武汉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被称为“文化产业政策三十条”。

随着新业态崛起,原有支持方式亟待完善,因此该市对政策予以修订,出台“新三十条”。“新三十条”规定,支持和鼓励市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文化创新人才离岗创业,对离岗创业人员给予5年保护期。期间保留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允许并鼓励市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文化创新人才在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前提下,在职创业和到企业兼职,其收入归个人所有。

鼓励高校毕业生开展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在3年过渡期内,对大学生创业企业实行社保费和税费全额资助扶持。武汉市立下目标,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高于全国和湖北省平均水平,成为地区经济重要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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