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3日讯 记者张忱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今日发布公告称,自2016年1月4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系统每日运行时间延长至北京时间23:30。获准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投资者将从境外央行类机构扩展至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
此项措施实施后,人民币外汇市场运行时间由北京时间9:30-16:30调整至北京时间9:30-23:30,但仍以北京时间16:30人民币兑美元即期询价成交价作为当日收盘价。
此项措施实施后,将有更多境外机构获准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央行有关负责人强调,现阶段,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合格境外主体主要考虑人民币购售业务规模较大、有国际影响力和地域代表性的境外参加行。而且,考虑到合格境外主体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初期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和磨合,现阶段合格境外主体只能以普通会员身份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暂不成为做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