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财金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2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应让市场竞争决定银行服务收费
贺 强

近期,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新的《中央定价目录》,政府定价项目减少了80%。政府管制的定价项目仅剩余20项,主要集中在天然气、水利工程供水、电力等具有一定垄断性的价格领域。但是,商业银行的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项目,仍然实施政府管制。

政府实施定价管控的目的,是通过行政干预,稳定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价格,更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从商业银行整体布局而言,目前,我国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有4000多家,全部营业网点达22万余家,竞争已经相当充分且激烈。特别是近年来,商业银行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民营银行蓬勃兴起,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这些新兴的金融形态与传统的商业银行共同构成了服务分层、业务互补的金融服务体系。从这个背景来说,商业银行不存在通过“合谋”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可能。

从深化利率市场化角度考虑,要放开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价格管控。利率市场化的实质,就是将均衡利率的决定权交由市场,通过市场来发现价格,从而优化市场资源配置。银行有了定价自主权,就会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将自身资源在贷款与中间业务之间进行灵活、高效地配置。随着利率市场化下存贷款利差的收窄,银行自然会把资源由传统的信贷业务向新兴的中间业务倾斜。银行定价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存贷款和中间业务定价都是互联互通的。如果存贷款利率定价已经完全实现了市场化,但对中间业务仍然实施定价管制,就扭曲了价格信号,导致银行没有动力去发展服务项目,也就无法为社会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产品。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利率市场化不仅意味着存贷款的市场化,同时也意味着中间业务定价的市场化,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需要放松对银行中间业务定价管制。如果银行提供了货真价实的服务,同时为了弥补风险敞口而收取恰当的费用,就应该得到认可和鼓励。

从促进商业银行转变经营模式角度分析,也要放开服务收费价格管控。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来源以存贷款利差为主,非利息收入占比远低于国际同业的水平,这既与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有关,也与我国的金融环境有关。为了应对利率市场化后利差缩窄的竞争形势,银行将逐步减少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积极打造“轻资产”“轻资本”银行。今年上市银行三季报显示,随着上市银行净利润增速的放缓,加快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非利息收入占比已成为所有银行的共同愿景。未来,利率市场化、客户财富的变化、资本市场的活跃、技术创新等因素,也为商业银行加快中间业务发展提供了契机。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既是银行的分内之事,也是市场的共同职责。未来,除商业银行要继续“强身健体”外,银行服务收费价格也要放开,唯有如此,利率市场化才能扎实推进,行稳致远。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