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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2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本土文化的种子播种新文化
□ 张允强

辽宁省铁岭县李千户镇花豹冲村有个“中秋诗社”,从社长到社员清一色的农民,诗社也由最初的4人发展到现在的50多人。多年来,中秋诗社的会员一直坚持创作。平日里,大家除了在一起交流写诗技巧,还经常举办专题诗会。如今,中秋诗社已经出版了两本诗集,发表诗作80多首。

像李千户镇花豹冲村诗社这种具有乡土气息的文化品牌,铁岭县还有许多,如凡河的农民文艺创作协会、大甸子的剪纸、鸡冠山的根艺、白旗寨的书画等都驰名省内外。

乡土文化既汇聚了一方水土的特色风情,又能展现其精神面貌。因此,支持和鼓励本土文化生根发芽,对当地文化部门来说,是一件四两拨千斤的措施,能对当地社会生活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

铁岭县就是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地方,有着“红楼文化之乡”、“小品艺术之乡”等多种美誉。借着这些传统,铁岭县进一步挖掘本地文化资源,从“十二五”开始,提出了“种文化在乡”的新思路。

“种文化在乡”就是用本土文化的种子在本土播种,一改过去靠省、市文化下乡“文化扶贫”的旧格局。

长期以来,我国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农村文化建设滞后,是制约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也是多年来“送文化下乡”的初衷。但“送文化下乡”是否及时“送”出、是否符合农民口味,各种反映不一。而且,“送文化下乡”由于受季节、人员、经费等条件的限制,很容易断档或难以常态化,无法从根本上解除农村文化生活的匮乏。特别在电视、电脑、手机等现代媒体和通讯工具普及的背景下,只有“种文化在乡”,让农民自己成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的主体,才是治本之策。

具有一技之长的文化能人在农村并不少见,铁岭县就通过文化能人的传帮带建立各类符合乡情民情的文艺培训基地,培养了千名基层文艺骨干。这些本土文艺骨干又以身边人和事为蓝本创作出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真正让群众成为自创、自娱、自乐文化活动中的主角。

现在,铁岭县农村的秧歌、剪纸、戏曲、诗社、书法等“草根文艺社团”像滚雪球一样迅速壮大起来,非常受当地群众欢迎。为了进一步丰富和拓宽地方文化的视野,铁岭县还主动走出去,与省级文化团体联姻。今年铁岭县与辽宁歌剧院达成了文化共建项目,双方在“送文化下乡、种文化在乡、建设创作基地、打造精品剧目、人员交流锻炼”等五个方面签署了文化共建协议。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农村文化活动,不仅丰富了村民业余文化生活,也使村风民风得到很大改善。正如铁岭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宋金龙说,“以前村民们白天干活,晚上往城里跑喝酒打牌。现在晚上是书琴诗画、吹打弹拉,文化氛围浓了,不少治安‘问题村’也变成了‘幸福村’”。

培育乡土文化,不仅让农民受益,也有力地促进了文化本身的建设。“种文化在乡”的好处着实不少:一是“种文化”充分利用本地乡土资源,用当地的文艺能人播当地的文化种子,使得传统的小品、小戏、二人转保持了原汁原味的地方特色;二是“种文化”让本地文化在本地生根,一代传承一代,保持了地域文化的延续性;三是“种文化”不花钱或少花钱,既减少了市场化的演出成本,也减少了上级文化事业单位的经费负担。

“种”和“送”,虽只一字改动,却性质上发生了根本的转变。种,是一种亲身参与的行为;种,是一种平等而亲和的行为;种,是一种负责任的行为;种,是一种功在当代利在未来的行为。只要种得合理、种得适当、种得科学,就一定会生根、发芽,继而茁壮成长,让本地文化在本地生根进而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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